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17-11-07点击数:

吉林工业工程学校文件

 

吉工职院教〔20175

 


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方案认真执行。 

 

 

 

 

 

吉林工业工程学校

2017116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保障教学确保良好教学秩序,现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长:林琨智

副组长:宋志轩、张喜春、张福胜

员: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

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检查的协调工作,刘文宏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及分工

1.教学工作(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学单位)

1)理实一体课改研讨会准备情况。各开课单位负责自查理实一体课程改革开展情况,自查课改研讨会所有相关材料(教材,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项目操作标准,课改论文、总结、案例、体会材料,分院课改总结材料等),要求材料规范、齐备;自查观摩课准备情况,包括授课教师、授课地点、授课班级等落实情况。

2)常规教学工作。各开课单位负责自查所有任课教师教案等教学材料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要求教学文件齐备,进度与内容执行一致;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反馈意见;检查本部门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教学资源利用及教学运行调度情况;由教务处联合各分院检查教学秩序等。

3)期中考试情况。检查"3+2"高职-本科衔接班、五年制新生班期中考试完成或准备情况,检查教考分离执行情况,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生做好期中考试复习工作。

4)实践教学工作。检查实训室(实验室)课程的教学及质量。检查实训场所仪器设备保养、实训耗材使用情况、实训安全设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实训教学运行记录等;检查跟岗实习进行与管理情况。

5)专项推进情况。检查2016年、2017年专项设备到位、安装、验收准备情况。

6)重修重考和15级毕业设计安排工作。检查本学期各教学单位重修重考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做到了解重修重考学生的学习情况,按照计划认真做好重修重考的教学工作;检查重修重考课程的学习内容概要、计划安排等备案材料;检查毕业设计安排情况。

7)检查石化行指委化学制药技术技能大赛工作准备和推进情况。

2.学生工作(负责部门:学生处、团委)

1)学习状态。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生的上课状态和学习情况,分析学生状况,督促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风。

2)课余生活。检查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分析社团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方面的作用。检查学生在节水节电、爱护公物方面的行为,杜绝在教室进餐。

3)安全健康。检查学生在文明上网、交通和出行安全、人身和财物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检查教室、宿舍卫生情况。

3.教学保障工作(负责部门:后勤服务处、网络信息中心、教学单位、图书馆)

1)教育技术设施情况。检查各公共机房设备状况及网络是否畅通、多媒体教室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文献服务。检查图书文献利用与服务、组织和指导阅读活动、开馆时间及值班情况、藏书及分类管理情况,分析师生到馆率和借阅率等。

4.安全检查(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处、教学单位)

1)网络安全检查和防范(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

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力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网络设施安全、学院网站安全。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

检查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废液、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3)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学生处、教学单位)

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排等。

4)食品安全检查(后勤服务处)

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5)校园安全检查(保卫处、学生处、网络信息中心、团委)

检查以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学生安全意识、逃生技能等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校园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2017116日至1115日。

2.各教学单位由本部门领导牵头,成立检查小组,制定计划安排,检查过程要有详实记录,并明确处理意见。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自查应于1110日前完成。

4.1113-15日,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特别是课改情况和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3.各教学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各总结以电子稿形式于1113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鹤)。学院在1116日左右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

 

 

 

 

 

 

 

 

 

 

 

 

 

 

 

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办公室20171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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