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电气学院 时间:2018-04-03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委员会

吉工职院党〔20187  

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清明、“五一”、端午节日临近,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狠抓节点、严明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学院党委要求全院教职工在节日放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三节”期间风清气正,现重申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要求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同时管好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

3.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参与违规组织的高消费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

4.严禁用公款公物公车参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聚会、宴请、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等与身份不符的场所和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和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单位或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院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反映和举报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和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32-64644312。

中共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党委办公室2018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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