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基本方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重视发展优秀中青年教职工入党,注重发展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入党,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师生党员队伍。
二、发展计划
2018年学院计划拟发展党员53名(学生50名,教工3名。具体发展名额省高校工委统一下拨)。教工党员发展计划主要依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发展对象培养情况,组织部经与各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沟通后确认3名同志符合发展条件;学生党员发展计划主要依据各分院申请人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发展对象人数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情况。
三、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按照《中共吉林工业工程学校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要求,学院党校负责对所有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各教学院分党校(以下简称分党校)负责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二)培训班次
1.发展对象培训班:2018年学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开班时间5月2日—5月16日,培训一期。
2.积极分子培训班: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时间,考虑到各分党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上下半年形势政策宣讲需要,建议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上半年一期,下半年一期。上半年积极分子培训班一般应在4-5月进行,下半年积极分子培训班一般应在10-11月进行。之前每年新生入学后11、12月份的进行的积极分子培训班相关内容可在入党启蒙教育、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或者来年的4-5月积极分子培训班中进行。
3.预备党员学习教育:结合学院组织的专题报告、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活动、企业顶岗实习考核等形式来组织开展。
四、有关要求
1.科学制定计划
各分党校要综合分析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构成情况和在校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分党校上下半年两期的培训工作计划。每期培训工作计划在开班前一周报组织部备案。
2.严格工作程序
各分党校在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注意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一定按步骤进行,缺一不可。
积极分子党的确定:入党申请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后,由其所在支部通过“两推优一备案”方式,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将积极分子备案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发展对象的确定:列为积极分子且培养时间满一年的,由其所在支部根据《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发展对象要求,通过支部大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报组织部备案。
预备党员转正:在校学生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学习活动,积极参加“新时代e支部”党员教育积分管理;不在校的学生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区域或单位的组织生活,定期与学校培养人取得联系,汇报自己情况。每年6月,有需要在校转正的学生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时,还需提交一份《实习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3.严肃工作纪律
学院各级党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禁出现请客送礼、托人说情、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好发展党员相关公示制度,规范公示的方式和内容,并按规定公布党委组织部及各党总支的举报电话、邮箱。
4.及时整理归档
每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从思想汇报开始,其所在支部就要为其建立组织发展档案,及时将学生教育培养过程中的表格、材料收集好并归档。学院组织部将结合6月年中党建工作检查、12月年底党建工作检查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对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做好本单位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 2018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0日
附件:2018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要求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荐参加学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名单、推荐情况说明报组织部 |
4月21日前 |
电子版 |
组织部 汇总 |
2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备案表报组织部 |
5月15日前 |
电子版 |
组织部 备案 |
3 |
上半年发展对象差额考试 |
5月20日前 |
试卷 |
|
4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拟接收发展对象和拟转正预备党员呈报表、预审材料报组织部 |
5月30日前 |
电子版 纸质版 党员档案 |
总支章 |
5 |
党委组织部对材料预审和批复 |
6月2日前 |
纸质版 |
组织部 盖章 |
6 |
发展对象公示 |
6月4—8日 |
纸质版 |
党委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7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指导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各项材料经党总支会议审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
6月15日前 |
纸质版 |
党总支章 |
8 |
党委安排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
6月1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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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院召开党委会审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事宜 |
6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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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公示 |
6月25-29日 |
纸质版 |
党委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11 |
入党宣誓 |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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